深圳展览公司_共创展览

深圳会议展览设计甲级资质、深圳会议展览施工一级资质

深圳会议展览协会理事单位、深圳会议展览优秀企业

服务热线:0755-88863119
0755-89808839
投诉热线:13926518022
关于共创
首页 /新闻资讯 / 最新动态

深圳展览展示会展举办单位的资格

来源:深圳展览 2017-10-3 22:20:30      点击:

  1、国内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格的规定
  根据《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规定,商品展销会的举办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深圳展览展示会展举办单位的资格


  2、国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主办单位格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2003年文件规定撤销原外经贸部的《关于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规定》,对原经营企业格的审批放开,实行由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内注明有主办或承办会展内容的企业,才可以申报举办会展项目。
  3、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格的规定
  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发的《关于审核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办单位格的涌知》,以下单位具备此类会展举办资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贸促分会、各行业贸促分会;全国性进出囗商会、中国外商投企业协会均可出国(境)办展。此外,其他出国(境)办展单位必须具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核批准的出国(境)办展组办单位格。

  共创展览,我们专注于各类会展、展厅、会务活动的设计与施工,提供深圳展览全方位、精细化的一条龙服务。

首页 主场服务 特装制作 展厅空间 成型低碳展位 展具租赁销售 服务保障 关于共创 新闻咨询 联系我们
共创展览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佳怡工业区2-1号1楼
电话:0755-88863119 89808839
邮箱:88863119@gcshow.net
传真:0755-82403969
Q Q:2355547171
深圳市共创展览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05126785号-1
青橙网 技术支持

共创

[扫一扫关注我们]